「政协新声」山西省政协委员高剑生:山西能源革命的堵点与突破
来源:(中国质量报山西记者站) 时间: 2020-01-17 点击:1309 点赞:0

“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是党中央赋予山西的国家使命,如何打通堵点,攻克难点,完成使命,是我们的责任。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聚焦能源安全,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战略思想,为我国能源革命指明了方向。

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中,技术突破是核心,体制革命是关键,而能源体制革命的核心是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即通过市场发现价格机制,使能源资源在全要素生产率中得到有效配置。因此,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是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也是山西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的核心方略。

长期以来,能源商品属性受困于市场结构与体系不完善、价格机制不健全、监管模式不合理、法治保障不规范,使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步履艰难。

如何打通堵点,实现突破。谈一点看法、三点建议。

一、一点看法是,还原能源商品属性的堵点与成因

(一)从市场维度看,政策与实践两张皮。如可再生能源发电与煤电亲疏不一,制度上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践中为了保证煤炭生产的稳定,而优先保障煤电空间;如政策要求加快山西电力外送通道建设,而实践中一方面特高压送端配套电源不足,另一方面部分电厂停建缓建;如政策要求出清“僵尸企业”,但实践中矿企破产制度门槛过高,矿业权流转受限,债务核销缺少政策支持,企业尸而不僵问题突出。

(二)从价格维度看,一样东西两样对待。如煤电价格倒挂,煤炭价格完全市场化,而电价高度管制,导致煤电大面积亏损,今年将上网电价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但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仍然是政策取向,煤电扭亏路很长;还有风光发电尽管平价上网,但火电本身技术条件、价格优势抑制了风光发电平价上网进程。可谓想说爱你不容易。

(三)从管理维度看,政策与监管不协调。如目前煤电项目不再审批永久性灰场,而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数量有限,不足以消纳,灰场用地问题突出;能源监管重审轻监、职能分散,导致能源项目审批和用地审批的脱节。形成既要马儿跑得快,还要马儿不吃草的尴尬。

(四)从法治维度看,能源法制严重滞后。目前能源立法既有“无”的问题,如《能源法》《天然气法》长期空白;“致密气”、“用能权”无法律身份等。亦有能源立法“旧”的问题,如《煤炭法》《电力法》《土地管理法》与实际需求脱节,导致能源用地困难、电力多元投资困难、矿业权流转困难。

上述种种直接制约能源商品价值的实现,影响能源市场机制的有效发挥,拖延了能源革命步伐。

二、还原能源商品属性的三点建议

(一)确立能源革命就是能源法治的理念,从完善能源法制入手,通过立改废消除制度堵点,同时争取全国人大对山西能源革命综改试点和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立法授权,用制度保障能源革命各项举措的落地,解除投资者的顾虑。

(二)确立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打造能源革命高效推进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吸引民营经济广泛参与,集聚更多人才、资金、技术的进入,争取全球能源领军企业和国际金融的合作。

建议结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制定《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六最营商环境”法制化。同时,发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坚持能源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制度,为改善我省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支撑。

(三)确立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的理念,在全社会倡导和培育契约精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讲规则意识、讲契约精神。无疑,契约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与灵魂,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能源商品价值是通过交易实现,只有强化契约意识,维护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公平性,才能使还原能源商品属性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才能使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进入快车道、驶出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