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展守护“美丽河湖”行动
来源:(汤旺县检察) 时间: 2020-06-24 点击:1423 点赞:0
浙江:开展守护“美丽河湖”行动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史隽)6月5日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浙江省检察院联合该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治水办(河长办)开展的为期一年的守护“美丽河湖”专项行动正式拉开序幕。当天,四方共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查办非法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水域、非法围垦河道、湖泊;未达标废污水排入河道(湖泊)水域;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弃置矿渣、石渣、垃圾、固体废物、偷排泥浆等行为,以及行政机关未依法对上述行为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形。

  专项行动将集中办理一批案件,对水利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在专项活动中查处的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商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权限范围的案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

  专项行动中,浙江检察机关将集中力量办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积极探索运用公益诉讼勘查箱、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进行调查,提高线索比对和取证固证水平,夯实案件质量基础。同时,建立健全行政诉前整改机制,通过诉前圆桌会议、第三方评议等形式,强化诉前程序监督,提升监督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自2017年7月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7536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54.45%,通过办案,督促保护耕地、林地2700余亩,清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66万余吨,为建成“高颜值”美丽浙江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检察日报